【圆明网】安徽省合肥市78岁的法轮功学员纪广英因给当地政法委人员写了一封真相信,于去年八月被当地公安局构陷到检察院。纪广英不承认迫害,坚持给警察讲真相,十个月后,公安局撤销了对她迫害案件。
纪广英老人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中旬给合肥市包河区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杨某写了一封信,表明自己坚持信仰法轮大法的态度。然而,八月二十五日纪广英被骆岗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传唤,并被非法监视居住。十一月十二日,警察送达一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将纪广英构陷到蜀山区检察院。二零二三年四月底,案件被蜀山区检察院退回到骆岗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又传唤纪广英,欲增加罪名,纪广英没配合。
五月中旬,纪广英带着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以及律师写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家人帮忙写的《建议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去骆岗派出所打算送给副所长张应松看。因张应松没有露面,打电话也没人接,最后纪广英就请警察张向宇将上述资料传交给张应松。
六月二十七日,纪广英在弟媳的陪同下再次去了骆岗派出所,见到办案警察张向宇,明确表示要求撤诉,并给他讲真相,指出因为写了一封真相信就被起诉,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0条规定的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的权利。
六月二十九日下午,纪广英的老伴接到警察张向宇的电话,叫纪广英明天到派出所去一趟,说所长请她吃饭。第二天下雨,纪广英没去。
七月一日中午,纪广英收到一封张向宇寄来的挂号信,内装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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